案》,同意以自有资金8,160.78万元参与认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
(股票简称“江宸智能”;股票代码:835027)的定向发行股票,认购数量为
股东朱立洲、项静承诺江宸智能2017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,500万元,2018年
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,000万元,201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8,000万元。其中,
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8年12
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变更江宸智能有关
业绩承诺期限从原来的2017年度、2018年度和2019年度,变更为2018年度、
2019年度和2020年度,朱立洲、项静承诺江宸智能在2018-2020年期间的净利
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、4000万元和8000万元。其中,净利润是指江
2018-2020年,经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,江宸智能合并范围
2021年5月13日,公司已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、项静发送《股权回购通知》,
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
2021年6月16日,公司向回购义务人朱立洲、项静发送《关于催促朱立洲、
项静履行股权回购义务的函》,要求其在2021年7月12日前按照约定的价格回
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》及2018年12月签署的《宁波江宸
公司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的履约定金,公司已收到朱立洲支付的500万元履约定
股权转让的方式筹集资金,目前正在积极与外部资金对接。2021年10月11日,
朱立洲向公司送达《承诺函》,承诺股权回购款支付计划如下:1)在2021年
11月12日前支付人民币不低于3,000万元(大写:叁仟万元整);2)在2021
年12月25日前支付所有剩余股权回购款。如果朱立洲未按照承诺函的规定支付
700万元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已累计收到朱立洲支付的股权回购款人民币
3,700万元。朱立洲未能按《承诺函》约定计划支付股权回购款,公司已数次向